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探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精神,以及我校巡察工作管理办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中共厦门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校党委组建4个党委巡察组,对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台湾研究院8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四个巡察组已经全部进驻巡察。

巡视已经成为中央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要立足高等教育的职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校第十一届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的校内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保障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加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巡察监督。坚持“一个单位、一本账册”的原则,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师德师风建设、立德树人,管理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附上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具体详见各个巡察组进驻巡察公告)

(来源:党委巡察办)